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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

来源:中国世界经济学会| 作者:蔡春林 陈雨| 发布时间: 2021-12-30| 浏览量:2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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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广东工业大学教授 蔡春林

粤港澳大湾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战略地位突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粤港澳大湾区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具有诸多成为促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的潜在优势,但尚未得到充分发掘。因此,有必要增强粤港澳大湾区整体参与并发挥其对“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

大湾区对“一带一路”有引领潜能

将粤港澳大湾区建成世界一流湾区,深入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有助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协作水平提高,助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进而可提升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形成更加开放包容、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引领“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潜能。

一是粤港澳大湾区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扮演独特角色。“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意味着技术更先进、产业结构更加协调、产出效率更高、更加稳定可持续、合作机制更完善、成果分享更公平等多方面内涵。为此,需要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不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随着现代服务业全球化以及数字化转型加速,我们要重新审视“一带一路”投资合作思路,不能只满足于偏重交通能源、基础设施以及农业、制造业等硬领域的合作,还应加大对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等软领域的关注,改善合作结构、提升产出效益。在这方面,大湾区企业具有较大的优势和竞争力,拥有“一国两制”制度优势、高度开放和国际化的经济体制、全球化的商业网络和营商环境以及良好的区位优势,理应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扮演独特角色。

二是粤港澳大湾区将成为“一带一路”强大功能平台。大湾区在对外开放合作中综合优势突出,在国际运输、高端产能及产品出口、投融资、债券发行、专业服务、数字技术、高端人才以及国际经贸合作体制机制等多方面,都可以成为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平台和抓手。

三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得益彰。大湾区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协同参与和引领“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同时,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可以培养锻炼大湾区经营实体的湾区协作意识和凝聚力,促进大湾区对外经贸投资合作的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等。在这个过程中还能改善大湾区对外投融资管理体制机制,在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将大湾区建设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国际一流湾区,在引领“一带一路”投资、贸易(包括服务贸易)进出口、融资服务、人才输出和经验培训、优化投资合作结构以及推进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方面提供强大赋能。

潜能释放仍存阻碍

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投资合作已经取得较大成就。大湾区对这些沿线国家的进出口规模及投资额在全国占比较大,出口产品整体档次较高,金融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等也受到“一带一路”国家欢迎。可见,大湾区在中国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经贸投资合作中的位置相当突出。但作为中国先进技术、优质产能和对外开放高地,大湾区整体对促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潜力远未得到完全释放。

一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协作意识不足。粤港澳三地市场主体对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共识不强,还没有形成联合协作参与开拓“一带一路”市场的意识和习惯,基本处于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状态。由于不同企业的经营领域、经营理念、实力、信息、管理模式等存在差异,特别是在对外合作诉求、海外渠道及市场开拓能力等方面差异较大,不仅港澳实业界对联合广东企业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合作意识不强,广东省内企业对共同开发沿线国家市场和联合对外投资等的协作意愿也不高。

二是合作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和政策支撑缺位。首先,体制机制不顺畅。粤港澳三地分属不同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对外投资金融服务、人才薪酬、资格认证、税收、市场监管以及专利申请保护、品牌授权、人员薪酬等制度上均存在差异,缺乏内部沟通协作以及对外经贸合作横向调节机制。三地政府之间也缺乏诸如开拓“一带一路”协作联席会议的协调机制以及信息分享平台等。这些均不利于三地合作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与投资合作以及建立境外合作园区等。其次,协调政策缺位。三地之间缺乏统一组织本地企业主体开展相关合作的鼓励支持政策,如统一融资、税收减免、人才流动、薪酬分配政策,以及合作开拓“一带一路”专项基金等。

三是对“一带一路”市场的发掘不力。例如,三地企业主体主要乐于开拓欧美发达市场,对投资开发“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市场重视不够。对在沿线国家投放广告宣传等力度偏弱,经营活动主要还是偏重传统贸易、国际运输以及绿地投资、资源开发和消费品生产合作等,高新技术、数字经济、现代服务、品牌输出等分量不够高。在驱动“一带一路”建设迈向技术更先进、结构更佳、效益更高、更为协调和更可持续等方面的贡献不够凸显。大湾区协作建立境外产业园区或者经贸园区并取得成功、产生强大示范影响力的案例不多,在推动中国企业群体“走出去”共建“一带一路”并产生集群效应方面还乏善可陈。

合作寻求解决方案

大湾区政府、机构及经营主体等需要反思、审视自我,针对存在的短板合力寻找破解对策。

一是明确大湾区的创新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江苏、浙江、湖北等省市“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无一不突出科技创新的核心地位。建议制定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行动纲要,以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发挥港澳现代服务业优势,打好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建成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二是做好三地合作开拓“一带一路”的角色定位。粤港澳三地政府、组织机构等需要自觉意识到在国家“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肩负的历史使命和现实责任,明晰各自在协同参与“一带一路”项目中的独特优势和具体分工等。如广东主要作为先进加工制造产能及产品的供给方,港澳则可扮演外循环方面的“超级联系人”角色。

三是健全大湾区整体参与“一带一路”协作规章制度。粤港澳三地相关决策机构可通过征集意见深入研究,协商制定出推动三地包括金融机构、贸促机构、企业、运输货代、海关及其他经营实体“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合作园区建设、设立实体、开展经贸、人才分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使三地“一带一路”建设参与者开展合作时有章可循,促进要素流通和发挥各方积极性,减少合作障碍。

四是成立大湾区“一带一路”建设协作领导机构。为从组织上保障粤港澳三地所有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主体能够接受政府规划指导,共享国内外法规、市场信息、财税政策等,可以建立由三地政府牵头成立的大湾区“一带一路”协作联席会并定期会晤协商,将其作为顶层引领推动机构,负责制定中长期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规划,牵头协调三地经营组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大合作。

五是建立大湾区“一带一路”建设协作服务体系。粤港澳三地政府、投资贸易促进机构可共同筹划赴第三方市场开展考察、推介、招商活动。鼓励资源共享,设立合作项目库。建立三地海外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开设大湾区“一带一路”信息网站以及金融、法律、市场、专业知识服务组织网络,定期举办大湾区“一带一路”合作论坛、大湾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粤港澳“一带一路”博览会、粤港澳“一带一路”文旅产业发展合作洽谈会,成立大湾区“一带一路”新闻媒体国际联盟、大湾区“一带一路”智库国际联盟等,为大湾区开拓“一带一路”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支持保障。此外,还应特别注意发挥智库机构的作用,为大湾区更好地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科学决策建议。

六是完善大湾区一带一路建设资源共享和协作激励机制。第一,设立大湾区开拓一带一路基金或者融资低息优惠。第二,对在境外合作设立的园区建设,以及境外新兴信息技术产业、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投资实施低息贷款或税收减免(简化税制和降低税率等)。第三,对合作推动大湾区优秀品牌走出去提供奖励。第四,对大湾区开拓一带一路市场的高端人才实施跨区域、跨境流动及薪酬标准灵活机制。

蔡春林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广东工业大学教授。